注册公司名称由哪几部分构成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上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具备什么条件的企业,才能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什么是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
  ②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 (中国) 字样。
  二、字号:
  (二)公司称号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注册公司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意义的在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天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相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标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重庆火锅有限公司、重庆***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锅 、 韩国烧烤字词均视为企业的经营特点
4、 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