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纳(或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需要税务机关出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纳税记录。那么,你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这里的文章。
个人所得税
一、报送资料
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备注
1份合法身分证或其他身分证明文件及1份副本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申请人单位未履行全额扣缴申报明细的,还应当提供扣缴(付款)证明复印件。
二、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五、纳税人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扣缴义务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三)扣缴义务人未申报扣缴义务人的全部税款的,税务机关不能取得申请人的税务信息,也不能出具。
14.办税服务厅地址、北京市网上税务局网址,可在北京市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