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问题送给员工的提醒

提醒会计人员,关于社保问题,你不知道三个知识点。文章来为您分析一下。
 社保问题
  提醒1
让工人放弃协议的签署对支付社会保障法是无效的。
虽然职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会保障的义务。
  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
  提醒2
提醒4:单位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维权要求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提醒3
如果公司不向你支付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雇主通过仲裁或诉讼赔偿损失。
无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bu门---或到当地社保中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参考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学会计上会计圈 微信号:kjq818
  参考二
  未签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情形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三
按照“社会保险审计办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上报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接收报告和审计。
  参考四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