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我国出口退税相关政策也不断出台和完善。因此,外贸企业对出口退税的处理也变得越来越规范。那么,在外贸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的过程中,哪些时间节点是企业不能错过的?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说明。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不能错过哪些时间节点?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一般应注意四个时限: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2,90天。“90天”是指外贸企业必须自货物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请手续。此外,对于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出口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免除退税程序。
3. 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可以说,外贸企业在出口退税期间必须准确把握上述时间节点,以保证出口退税相关业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但是,在澄清上述时限后,我们还需要具体了解出口退税所需的材料和具体的处理程序。一般而言,其一般内容为:
1、出口退税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包含:(1)报关单;(2)出口销售发票;(3)进货发票;(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5)运单和出口保险单;(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7)产品征税证明;(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2、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在本年度,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其大致需要遵循以下操作流程:
(1)收到有关文件和收集登记表;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四)企业经营条件改变或者部分退税政策改变的,应当变更或者注销出口退税登记。
可以说,在申请出口退税期间,外贸企业需要了解和掌握上述内容,然后遵守申请程序,注重时间观念,促进高效顺畅处理出口退税申报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