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项扣除比例是多少?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大多数企业都需要在年底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所得税的征缴工作。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结算,需要以税前扣除为基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项扣除比例是多少?这样做的政策基础是什么?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介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率是多少?
一般而言,税前扣除项目和企业所得税比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据税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用支出(扣除比例14%)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率8%)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支出(扣除5%)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5、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60%&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15%,化妆品、药品、饮料等企业扣除30%,烟草企业不扣除)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文),对于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财税[2012]48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研发费用支出(扣除比例75%)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也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8、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比例12%)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福利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第十二条(财税[2018]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12%以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扣除年度利润总额;%部分在转让后三年内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扣除。
9、企业责任保险支出(扣除比例100%)
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年第52号 )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此外,除上述税前扣除项目外,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税前扣除项目还包括手续费和佣金,工会费用,党组织工作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旅行费用。费用,会议费和咨询费。支出等。不同的费用对应不同的扣除比率。因此,在企业征收和缴纳所得税之前,要对这些项目和扣除比例有一个具体的认识,以确保税前扣除、专业和标准完整的所得税征收及相关操作在法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