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
一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创可贴、石膏绷带(粘胶、粉状型)、手动病床、医用冰袋、降温贴等。
其产品及生产活动,由所在地分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管理。经营管理活动则全部放开,既不用许可也不用进行备案,只需取得中国工商企业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即可。
第二类:
风险适中,需要严格的控制管理,以确保其安全有效的医疗设备,如避孕套、温度计、血压计、氧气机、雾化器等,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
其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由省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部门可以实行许可进行管理,分别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公司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和生产活动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类:
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常见的输液器、注射器、隐形眼镜、静脉留置针、心脏支架、呼吸机、CT、核磁共振等。
其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分别由国家总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许可管理,分别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