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已经艰难地熬了过去,其中的苦难不为人知。2020年的汇算清缴已经结束。如今即将开始进入到2021年的汇算清缴。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欢迎阅读!
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及剖析
(一)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缴常见税务管理问题1、企业发展发生的支出,应于何时可以取得税前扣除相关凭证呢?
第六条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提供税前相关扣除文件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保留参考,以核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到了最后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请注意领取税前扣除证明的时间。
2、【企业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是不是必需以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呢?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因此,我们需要提醒大家,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判断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
3、【如果企业是从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应以何种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呢?
第十一条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4、企业应取得发票但未取得或取得不合规发票怎么办?
汇款结算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符合其他外部凭证的,通知企业,应当自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或者交换符合要求的发票和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特殊原因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延伸阅读:税务局如何监管企业的税收问题?
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监测,多维分析企业税收、票据、盈亏情况是否合理,是否健康。若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将由学生被动稽查转为积极主动核查。因此,如果举报公司,它们将不再成为税务局的目标,但由于税务中的不健康因素,它们将成为税务局的目标。
那么,有哪些不健康的因素呢?
1.企业合同流差异大,公司经营与实际业务差异大,业务合作地区差异大。
例如,a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而B公司位于相距较远的广西某市。且公司企业经营活动范围与发票开具类型相差甚远。那么税务系统就会预测,账户里有一个异常
2.发票虚开
参与机构依靠该系统可以核实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实名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多维度地核实企业及法人身份真实性,了解企业经营状态、实际受益人等,动态识别企业开户资格,促进落实企业账户实名制。
3.四流不一致
四流指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货物流。如果“金税三期”系统是一台照相打印机,那么“金税四期”系统可以说是一台3d 打印机,它在数据分析方面更加全面和立体,四流不一致的现象就很容易被税务机关“看穿” ,使企业面临税务稽查的风险。
4.两套账户,通过私人账户隐藏收入
账目管理问题,税务局可通过大数据进行系统可以直接差别其中的问题研究所在,并作风险提示
所以之前很多企业偷税漏税,等税务局金税四期上线后就无处藏身了。
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就到这里。多谢阅览!